• 香港理工大学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2025年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简章

    通知公告 | 2024-10-29

    香港理工大学创办于1937年,是一所坐落于香港九龙红磡的公立应用研究型大学,亦是香港八间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法定公立大学之一。理大经过八十余年的发展,凭借世界级的科研与教育,矢志成为全球顶尖高校。理大于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球第57位、2024年《QS亚洲大学排名》中位列亚洲第23位。理大亦于2025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球第84位。理大共有九个学院,辖下共有26个学系,40多个研究实验室、研究院及研究中心。理大拥有众多重点学科,相关学科在不同排名机构中位列前茅,其中交通运输工程全球排名第二、香港第一;土木工程全球第二、香港第一;工学全球第五、香港第一;机械工程全球第六、香港第一。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是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省市共同建设的小而精、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学校以服务国家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加强基础研究、聚焦前沿交叉、突出工程技术,形成以理学、工学、信息、商科为主,兼具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学校坚持志存高远、求真务实的培养理念,培养具有宽厚基础、创新能力、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为共同培养拔尖科技创新人才,香港理工大学(简称理大)和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简称东方理工)从2022年起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理大注册全日制博士学籍,由双方导师联合指导。完成两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后,颁发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证书,并获得由东方理工颁发的学业完成证明。

     

    一、招生学科领域

    本项目2025年度招生领域如下:

    理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

    工科:机械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土木与环境工程

    信息类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信息与通信工程

     

    二、学制及招生规模

    本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学制为4年,其中第1、2年在理大就读,第3、4年在东方理工就读。2025年招生名额50人左右。

     

    三、2025年度招生将分两批进行。

     

    四、申请条件

    1.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应届、往届毕业生或硕士应届、往届毕业生。申请者如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3. 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4.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5.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英文成绩要求:雅思总分不低于6.5,或托福总分不低于80(网考)。英文成绩在理大网上申请时仍在两年有效期期内。若申请者有学位(包括已获得和在读学位)的授课语言为英语可免除。尚未满足英语成绩的学生也可申请,满足英语的具体日期以理大院系的录取通知书为准。其中申请Faculty of Construction and Environment(建设及环境学院,学院包括4个学系)时,申请者须在2025年3月15日前满足学院及学系的英语入学要求。
    6. 6. 本科起点申请者要求申请时大学期间平均成绩至少85分或达到相应标准;入学前必须已获得本科一等荣誉学位或同等资格的优秀本科学位。
    7.  

    五、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交的材料为:

    1. 1. 《香港理工大学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表格见附件)
    2. 2. 个人简历(英文)
    3. 3. 成绩单、本专业内排名(若有)扫描件(含本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章)
    4. 4.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学历、学籍认证文件扫描件
    5. 5. 英文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6. 5. 研究计划(英文)
    7. 6. 身份证扫描件
    8. 7. 其他能体现学术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如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论文,或出版物、专利、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申请程序

    1. 联系东方理工导师。申请前申请人与博士生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招生名额及接收意向。每位东方理工导师在理大相应学科都有合作导师,双方导师将共同指导博士生。东方理工导师详情请见:https://www.eitech.edu.cn/?teachers_category=teachers-list

    1. 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向东方理工提交申请材料:

    第一批招生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

    第二批招生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15日。

    3. 初选。东方理工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结果将通知申请者本人。未通过初选者不另行通知。

    1. 面试及官网申请。通过初选的申请者将参加线下面试。通过面试的学生将被邀请完成在理大官网的正式申请。东方理工将向理大发送通过面试符合资格的申请者名单以供入学考虑。
    2. 录取。理大各院系综合审核后发出录取通知书。正式进行网申的申请者可登录理大网站查看相关进展情况。
    3. 入学。入学时间为2025年9月,具体可见理大官网。

     

    七、其他说明

    1. 奖助学金

    在理大两年学习期间,联合培养博士生享受与理大当年博士生同样额度的奖学金。

    在东方理工学习期间,东方理工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学生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奖助学金,使博士生能专心学习、潜心科研。

    学习期间内,两校将为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提供资助。

    2. 学习费用

    在香港理工大学学习期间,联合培养博士生自行承担学费、住宿费、学习签注费、考试费等费用。

    在东方理工学习期间,联合培养博士生须按东方理工当年标准缴纳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3. 关于导师

    申请者可通过东方理工官网了解导师信息。由于东方理工导师队伍正在扩大中,申请者可联系东方理工研究生院招生办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每位东方理工导师在理大相应学科都有合作导师,双方导师将共同指导博士生。

    4. 申请者须保证上传申请材料及系统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无论何时一经查证有不属实内容,即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自负。

     

    八、有关事项

    1. 申请材料请一次性提交,建议扫描至一个PDF文件。材料提交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2. 申请材料发送至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研究生院邮箱,发送主题为:2025年香港理工-东方理工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姓名。

    3. 研究计划应在2000字以内,原则上应包含研究兴趣领域、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预期等。

    4. 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须在入学前获得学位学历证书。

     

    九、信息查询和联系方式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研究生院

    官网:www.eitech.edu.cn

    官微:东方理工

    电话:0574-8660 3288

    邮箱:admissions@eitech.edu.cn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

    邮编:315200

     

    附件(点击下载):

    《香港理工大学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