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二期(理工组团)光电玻璃供货与安装服务项目报名公告

    2024-11-01

           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建人)受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二期(理工组团)光电玻璃(格栅屏)供货与安装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报名,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承包单位参加报名,择优邀请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二期(理工组团)光电玻璃(格栅屏)供货与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清水浦片区,北临风华路,南至滨江路,东至铁路线,包含核心区、理工组团、东生活组团-1、体育组团、河道桥梁等。业态包含教学、实验、办公、住宿、食堂、体育场馆等。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校园建设项目永久校区2号地块-二期(理工组团)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清水浦片区,北临前大河,南至滨江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项目包含1#工学楼、2#生命科学学院、3#化学材料楼、4#公共科研平台、5#信息楼、6#数理楼、7#文博中心、标志塔和教授俱乐部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本次招标的光电玻璃约200㎡,位于理工组团7#楼文博中心外立面。

    光电玻璃位置示意图
    二、工期要求:
    计划2024年11月15日开工,必须于2025年1月15日完成并通过验收,并必须于2025年5月30完成工程移交;
    以上工期均已考虑春节和其他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代建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与工程移交日期不予顺延。
    三、潜在的报名方资格及提交资料:
    1、报名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要求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光电玻璃类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2、资质要求: 不设置安装资质要求,由光电玻璃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施工,报校方确认。
    3、公司业绩要求:
    公司近5年内(2019年1月份至今)已竣(完)工(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的单个光电玻璃(格栅屏)工程合同额达到15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个;
    需提供近3年所有150万以上相关合同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开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团队业绩要求:

    指挥长的公司职务要求为公司副总级别及以上;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总工、安全负责人必须为专职,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其余岗位人数以项目实际需要为准,深化设计人员按要求驻场:

    职务

    最低

    人数要求

    任职资格

    资历要求

    1

    指挥长

    1

    /

    公司职务为公司副总级别及以上,不要求驻场

    2

    项目经理

    1

    中级职称以上

    近5年内已竣工的单个光电玻璃工程合同额达到15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少于1个。要求驻场,不得兼职。

    3

    生产经理

    1

    中级职称以上

    近5年内已竣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不少于2个。要求驻场,不得兼职。

    4

    技术总工

    1

    中级职称以上

    近5年内已竣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不少于2个,要求驻场,不得兼职。

    5

    安全负责人

    1

    安全员C证

    近5年内已竣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不少于2个,要求驻场,不得兼职。

    6

    深化设计负责人

    1

    中级职称以上

    近5年内已竣工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不少于2个,按需驻场

    7

    团对其他人员自行自行配置,需满足现场需要

    (所有人员需提供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简历表、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如有)、社保现单位社保缴纳1年以上等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5、近三年(2021-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营业额、光电玻璃专业工程的营业额、资产负债率、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情况及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情况;若2023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成,则提供(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6、报名方的信用情况:报名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信用中国(浙江)”列入黑名单。
    7、报名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报名单位近三年(截止时间为本报名公告发布日)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复印件)
    8、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9、报名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提供团队架构等支持相关的材料)。
    10、报名资料需编制目录索引。
    11、本项目不接受存在控股关系的两家及以上单位同时报名。
    12、学校保留要求各报名方提供其他资料的权利。
    请报名方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经评审发现的则取消报名方资格;评审过程中,报名方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报名,一经发现亦取消报名方资格,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四、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3066285013006976000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7 日 12:00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同时需将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CRLD_NBDFLGHY_ZY@crland.com.cn)
    五、报名文件接收:
    1、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 11月 7 日 12:00 前(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至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2号楼3层306室递交报名文件(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需提供可编辑版及PDF盖章版扫描件,存入U盘,U盘贴好单位标签,与纸质资料一同送达)。
    2、本次报名公告发布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https://www.eitech.ed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报名文件可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https://www.eitech.edu.cn)下载获取。
    3、有关本次报名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https://www.eitech.ed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报名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7 日 12:00 。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656581969
    (二)、代建人: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于书   联系电话:15700169233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开元新青年广场2号楼3层306室

    格栅屏示意

     

    附件:3、光电玻璃延期报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