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与苏州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举行,双方将在科研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学生交流、博士生联合培养等方面推动合作,服务国家战略,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我校校长陈十一,中国工程院院士、苏州大学校长应汉杰出席仪式并讲话,我校副校长郑春苗与苏州大学副校长沈明荣代表双方签约。苏州大学副校长姚建林出席此次签约仪式。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航天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此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两校建立联系,开始密切合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双方将协同打造战略科技力量、促进人才队伍共同壮大、助力博士学位点申报、推进学科专业建设等。
陈十一从学科布局、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介绍了东方理工的办学机制。他表示,我校是一所由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省市共同建设的小而精、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苏州大学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进步的同时,也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此次与苏州大学签约,不仅是两校合作的一个新起点,也是两校携手打造高等教育的合作新模式、推动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追求卓越教育目标的一个里程碑。
应汉杰指出,东方理工作为一所起步阶段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展现出了强大发展潜力与活力,亦在学科交叉融合、高层次人才培养以及国际化战略等方面,展现出了办学治校的创新性和前瞻性。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两校在全方位、高层次合作上迈出新步伐。这不仅是深化两校合作交流、共同培养人才、强化科研能力的新篇章,也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关键举措。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内合作发展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我校教学工作部、对外合作部、科研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